关于公布集成电路学部2026年(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6-05-15 11:08 点击量: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字[2025]137号)的要求,学校和学部于5月9日至5月14日对2026年(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盲审,现将盲审结果及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本次抽查论文盲审共计294份,经21位校内外专家盲审评议,给予以下结论:合格144份,占抽查论文的49.0%;适当修改120份,占40.8%;大量修改14份,占4.8%;重做16份,占5.4%。
学校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见附件1。
学部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见附件2。
(二)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意见
学校盲审名单的同学请前往毕设系统下载获取盲审意见书;学部盲审名单的同学请于5月15日下午16:30前到学部本科教育教学办公室(南校区网安大楼B-1009)领取纸质版盲审意见书。
1.盲审结论为“合格”的学生,正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盲审结论为“适当修改”的学生,应按照盲审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附件3),由指导老师审阅合格后,正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在归档材料中一并提交“修改说明”。
3.盲审结论为“大量修改”的学生,应按照盲审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附件3),经指导老师审阅合格后,由学部统一安排复审。复审材料包括:修改说明、论文、中英文翻译纸质版(一式三份),并于5月20日17:30前提交至学部本科教育教学办公室(南校区网安大楼B-1009)申请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正常参加答辩,并在归档材料中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正常答辩,需与结论“重做”的学生同期申请学部另行组织的答辩。
4.盲审结论为“重做”的学生,不允许正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须加强与指导教师交流,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完成应经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附件3),由学部统一安排复审。复审材料包括:修改说明、论文、中英文翻译纸质版(一式三份),于6月20日17:30提交至学部本科教育教学办公室(南校区网安大楼B-1009)申请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组织答辩,并在归档材料中一并提交“修改说明”。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复审工作由学部统一组织,复审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校督导等相关专家组成,复审情况及结果由工作组统一会签备案。
6.特别提醒:学生申请参加复审时,提交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中“指导教师意见及签名”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手签,电子签名无效。
![]() |
附件1.2026年(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校盲审结果 |
![]() |
附件2.2026年(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部盲审结果 |
![]() |
附件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 |
集成电路学部
2026年5月15日
(来源科室:本科教育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