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8 16:43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部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体研究生,包括:2022级直博生、2023级秋季博士研究生以及2024级、2025级秋季研究生。
注:2023级、2024级、2025级和2026级春季博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及荣誉称号评选;2026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评定流程
(一)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并公示。
(二)即日起至9月21日,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pt.ynyjxx.cn/),进入“奖助管理”模块中的“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子模块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使用手册见附件1),成果的获得时间需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系统将于2026年9月22日24:00关闭,之后本人不能新增成果或进行修改)。
9月23日至9月25日,学部对成果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辅导员提出。9月27日以后,系统中的数据将不能进行更改。
*注:2026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业成果已于入学前填报,应一并予以公示。
(三)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学年鉴定工作会,对每位研究生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将涉及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获奖等评分项目给出相应分值。
(四)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
(五)学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在学生、班集体申请的基础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相关说明
(一)申请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务必按照要求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按时录入学业成果信息,未经公示的成果不能用于评奖评优。
(二)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未按时注册学籍和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评审以及荣誉称号评选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各年级研究生辅导员
监督电话:029-81892559
联系邮箱:sme102office@163.com
联系地址:未来信息大楼51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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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研究生成长数据库使用手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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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研究生学年鉴定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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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集成电路学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pdf |
集成电路学部
2026年9月18日
(来源科室:集成电路学部研工)



